递交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共同事项】
◑ 关于推荐书( 2 份)
-推荐书要提交两份,是由两位老师各一份。
报考学士新入的学生由教师推荐,报考硕士新入和博士新入的学生由教授推荐为原则。
-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如有时间、空间的限制),教师或教授不能写推荐书时,可以由申请人的熟人(亲戚除外)推荐。
-推荐书必须用韩文或英文写。
如果推荐人不会韩国语或英语,不得已的情况下可将推荐书翻译成韩文或英文后与原件一起提交 。
-提交推荐书可以采取两种方式:第一、由推荐人直接寄到首尔大学;第二、申请人将把推荐书和其他材料一起递交到首尔大学。
◑ 关于英语能力考试成绩
-英语成绩可提交也可以不提交。不会因未提交英语成绩而取消申请资格。(※英语成绩没有最低分数线)
-但未提交英语能力成绩的申请人,可能在审核过程中处于劣势。
-只承认报名截止日之前已取得的英语成绩,逾期的一律不承认。
◑ 关于原件和复印件
-原则上所有材料必须提交原件,不得已的情况下(如要报考别的大学等),如果要提交复印件 ,则要盖上发放该材料机关的原件对照章。
◑ 关于参考材料
-参考材料可以交也可以不交。如果提交申请人的语言能力,获奖经历,资格证,以及与报名的专业相关的各项活动经历和其他经历事项等材料,审核材料时则会作参考。(如果材料比较多, 则可以作目录表)
-报学士入学的申请人可提供介绍原所在高中的材料等相关信息以供参考。
◑ 关于公证
-所有材料的语言必须是韩国语或英语,如果不是,就要在公证处作翻译公证(推荐书可以不公证,但需要翻译)。
-各材料可以单独公证,也可以加在一起公证。
◑ 关于 APOSTILLE 以及领事认证
-已加入APOSTILLE协议的国家要提交APOSTILLE认证材料,未加入国则提供领事认证材料。( 中国未加入此协议,中国学生则在当地公证处公证后,再做中国领事认证。)
-APOSTILLE协议普及之前,加入国也可以提交领事认证材料。
◑ 关于高中毕业及获得学位时间
- 申请学士新入的预毕业学生,必须截止到 2010 年 2 月 28 日之前完成高中学业,并获得毕业证。
申请硕士新入、博士新入的预毕业学生,必须截止到 2010 年 2 月 28 日之前获得学士、硕士学位。
规定期限内未毕业或未获得学位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但是因为学制不同(日本等),3月份才毕业或获得学位的情况例外。
◑ 关于学历认证同意书
-网络报名结束后(包括已交报名费),申请人可以打印学历认证同意书。(由于网络报名系统不兼容中文,在中国学习的申请人必须下载文件名为‘学历认证材料’的文档文件后,输入相关 内容并提交。)
◑ 其他
-已提交的材料和报名费一律不退还。
-双重国籍者不承认其外国人身份。
-所提交的材料不够充分时,首尔大学可以要求申请人另补交一些必要材料。
-如果申请材料或申请人的资格有问题时,经审核,8月末将利用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跟申请人取得联系。
-如果试图利用伪造材料等不正当的方法取得合格或入学资格,一旦发现,经核实,即便是开学后也一律取消其合格或入学资格。
【父母都具有外国国籍的外国人】
◑关于申请人以及父母的国籍证明 -可以用护照复印件证明其国籍。如果没有护照,可以提供所属国家发放的居民身份证。
◑ 关于申请人和父母的关系证明材料(亲属关系等)
-要提交所属国家政府机关发放的证明材料(相当于韩国的户籍登记簿)。
例如:户口簿(中国),出生证明(其他国家)等可以证明申请人和父母关系的材料。
-父亲或母亲死亡或离婚时,必须提交死亡证明或者离婚证明。(出生后一直具有外国国籍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交父亲或母亲的死亡或离婚证明。一旦发现有故意隐瞒不提交所需材料,经核实 将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 如果未提交上述材料,会影响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所以务必要提交。
◑ 关于韩国语能力考试
-报考首尔大学不受韩国语语言能力的限制。但是最终合格者当中被选定为韩国语能力测试对象者,必须在指定时间内要参加首尔大学的韩国语能力测试。
◑ 关于学士插班申请者
-报考外国人学士插班的申请人必须提交可以证明曾就读过的大学为外国四年制大学或与此相当的大学的材料。
-就读过不能获学士学位的三年制以下大学的学生不具备报考学士插班的资格。(韩国人不得申请学士插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