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XX 大学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实践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校区):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落实《山东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疫控组字〔2020〕1 号)、《山东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疫控组字〔2020〕3 号)、《关于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临大办发〔2020〕1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临大防控字〔2020〕1 号)等文件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实践教学管理工作,消除疫情防控工作的风险隐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实习工作 (一)尚未开展实习工作的学生 教务处于 1 月 27 日向各学院(校区)发出了《关于暂缓 2020 年春季学期实习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各专业 2020 年春季学期实习工作(包括师范生实习支教、非师范类专业实习)暂缓进行,有关工作安排将根据教育厅指示和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二)已经开始实习的学生 按照培养方案要求,目前我校部分专业已经在春节前开展实习且实习时间安排跨学期。
1.加强实习管控 各学院(校区)要将在外实习的学生纳入管理范围,列为重点关注对象,指定专人负责,防止出现“管理盲区”。要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摸排核查,及时更新、完善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中学生有关信息,切实掌握学生实习的时间地点、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况。要将学生在外实习情况列为“日报告、零报告”的一项内容。
各学院(校区)要加强与实习带队人员的沟通联系,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没有安排实习带队人员的,要积极协调实习单位代为妥善管理,并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对经批准分散自主实习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沟通联络,实时掌握其工作生活动态。在疫情持续期间,涉及车站、 机场、码头、商超、 酒店、展馆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强
- 2 - 的公共场所的实习,一律停止。要教育引导在外实习学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对于目前正在疫区进行实习的学生,要教育他们遵守疫区人员流动的管理规定,待相关条件允许后才可返回。对正在非疫区进行实习的学生,要引导他们在疫情持续期间尽可能留在原地不动,待疫情结束后再返回;对坚持返回的学生,要提醒做好充分防护准备,避免途中被交叉感染,返回后自觉严格居家隔离,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2.加强联防联控 各实习点的学生要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学院(校区)和实习点单位防疫小组加强与地方卫生部门、疾控机构、社区的沟通联系,及时互通信息,配合开展重点人员筛查、宣传教育等工作,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实习点带队负责人要建立名册,每日检测学生身体状况,对出现疑似症状的,要及时有效处理, 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当地有关部门。
3.做好心理疏导
XX 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已经开通了心理咨询与辅导热线与微信咨询公众号,各学院(校区)要通过网络、电话、短信和微信等形式向实习学生及时告知。各学院(校区)也应及时通过各种形式推送科学防控疫情的信息,开展健康教育,引导理性认识疫情及防控措施。对由于疫情防控导致的实习时间减少等情况,可充分利用各级虚拟仿真教学资源或其它方式妥善解决。
二、关于 2020 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对于因延迟开学而影响 2020 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正常开展的,指导教师应通过 QQ、微信等通讯方式充分利用知网、维普等期刊数据库平台,指导学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部分研究工作。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其成绩提报将根据疫情进展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