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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婚姻调查:婚前房子加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2024-12-18     浏览次数:171
婚前房子加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房子加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产增名是否构成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在此先做一个法律常识性科普,即在婚前男方购置的房产在婚后经双方协商并达成共识后添加女方姓名时,这部分产权应视为共同所有。由于房地产产权归属于不动产范畴,而对于不动产的所有权认证与认定均依据相关法规及授权文件进行,因此凡在结婚前男性已经取得该房产的私人资产权属,若在缔结婚姻关系之后附上妻子的名义,无疑是行为人对自身资产拥有权的明示赠与,亦因此判定其为夫妻的共同利益体。具体的操作步骤如下:

1)若所涉房产尚未按揭或抵押,则仅需依照相关程序办理房产证权利姓名变更手续即可,除必须支付少量工本费外,无须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如所涉房产正处于按揭状态中,此时便需要先获得贷款银行的批准函,表示银行对增加配偶作为共有权人持赞同意见,然后再向当地房屋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根据特定流程完成相应的更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后房子加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在房子上加名字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作为不动产,婚后在其上添加配偶名字,意味着对房屋的处分行为,将该房屋的部分产权明确赠与给配偶,使房屋成为夫妻共同拥有。这体现了双方对房屋权属的共同意愿,从法律角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需注意,如果有明确的书面约定表明加名只是一种形式或有其他特殊约定,则可能不认定为共同财产。总之,一般情况下婚后加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具体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断。

三、婚后房产过户给子女需交税吗

婚后房产过户给子女一般需要交税。若以买卖形式过

户,需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增值税方面,普通住房满两年免征,不满两年按5.6%征收;个人所得税按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房价的1%收取;契税根据面积等情况不同,税率在1%-3%之间。若以赠与形式过户,需缴纳契税、印花税等,契税税率同买卖形式,印花税为0.05%。但符合特定条件的,如法定继承等,可免征相关税费。具体交税情况需根据当地税务政策及房产实际情况确定。

婚前房产婚后增名,经双方同意后,视为共同财产。如房产无按揭或抵押,仅需办理姓名变更手续,支付少量工本费;如房产处于按揭状态,需先获银行批准,再向房屋管理局提出申请并完成更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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